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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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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昆虫记之后,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郊野里的蟋蟀,这篇作文写出了蟋蟀的日子习性、繁衍、天敌、巢穴……
首要,我来说一下蟋蟀的日子,蟋蟀会歌唱,他有一副专门歌唱的“发音器”,这个机器能够调理声响的巨细,能够由来利诱敌人。往常捉蟋蟀的时分要仔细听,否则蟋蟀的声响会把你弄得分不清东西南北。蟋蟀的大腿很有力,一条能够调的又高又远,这个“小鬼”很聪明,他有十分强壮的良莠不齐的牙齿,当你把他抓起来的时分,他会在你的手上狠狠的咬一口,有一回的时分我被一只大蟋蟀咬了一口,因为咬得太厉害了,我的手被咬破了,都出血了。
他的巢穴,蟋蟀的巢穴大部分都在草多的当地,十分荫蔽一般人找不到。他的巢穴在上流,不会被雨水冲进去,而且十分曲折,读后感www.simayi.net用小刀挖的话要挖两个小时才有可能把整个巢穴挖开,蟋蟀巢穴的最深处大约有九寸深。当咱们听到蟋蟀的叫声很有可能是从巢穴里传出来的。当咱们扒开草丛的时分会发现草丛里边只要只要小洞并没有蟋蟀这便是蟋蟀的窍门,他在洞的周围!嘿嘿!
他的繁衍,蟋蟀产卵,一产便是好几百个,咱们会想到过上几年,蟋蟀这个种类会很多增多吧,NO,蟋蟀的卵会被许多种虫子和蚂蚁吃掉。尤其是蚂蚁这种憎恶的小家伙他们会把蟋蟀的卵吃的一粒不剩,蚂蚁们很勤快,人人都讴歌它,科学家们乃至把它们捧上了天。实际上,“好人无人知晓,坏人声名远扬。”
这便是郊野上的蟋蟀,我爱昆虫记,他使我进入了昆虫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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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很精彩,有内情、有本相!】